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所具备的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自主做出签署合同、买卖财物等常见的民事行为。那么,什么样的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呢?
首先,年满18周岁的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也是认定一个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被认为是成年人后,一个人就可以独立处理自己的民事事务,签署法律文件,以及进行其他民事行为。
其次,未满18周岁但已经结婚的人也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婚姻关系中,虽然一个人未满成年,但已经具备了独立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因此被认为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然而,对于未满18周岁还未结婚的人,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则会受到限制,需要考虑到他们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而16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具备相对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民事行为,或者经过监护人的同意才能进行独立的民事行为。
此外,有些人因为精神缺陷、酒精依赖等原因也可能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由其监护人或者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代为处理民事行为。
总之,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概念,了解什么样的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未成年人的相对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各类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