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发现不属于仲裁管辖的案件如何处理?
仲裁委员会是国际企业领域的一个常见机构,其作用在于解决企业之间的纠纷。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仲裁委员会也会遇到一些不属于仲裁管辖的案件,该如何处理呢?
仲裁委员会处理不属于仲裁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双方自行解决
当仲裁委员会发现某个案件不属于其仲裁管辖范围时,该机构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自行解决问题,那么仲裁委员会就不必再介入。
2. 提供论证建议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论证进行判断,如果确实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那么该机构会向当事人提供论证建议,引导其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3. 转交其他机构处理
对于完全不属于仲裁管辖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会直接推断责任或责任范围,而是应该将纠纷案件转回对应的国家法院或其他适当的中介机构处理。
总体来说,仲裁委员会处理不属于仲裁管辖的案件,需要基于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具体情境来进行分析和操作。无论哪种情况,这个机构都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进行具体判断。聚合多方面的“材料”和线索,并最终给予双方建议或引导,以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和解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仲裁委员会还是当事人, 确保协商达成这种公正、合理的构想和细节实施意义的过程,需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地位,从法律领域入手推动相关的方案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