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城保在职职工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保)是我国实施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城镇职工的义务保险。城保有助于保障城市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但就医地与户籍地不同等因素会给职工的医疗就诊带来不便。因此,城保在职职工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异地转移的必备条件
在职职工开展城保异地就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本人已经缴纳了当地城保,且是当前缴纳行为的参保人。
2. 在异地参保地没有在职职工常住户口。
3. 在异地参保地没有通过城保转入关系和异地就医关系。
4. 本人需在异地参保地常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且异地就医需在异地参保地出具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二、城保异地转移鉴权
在职职工进行城保异地就医转移之前,需开展鉴权。鉴权是即时的系统交互业务,在职职工进行就医之前,其本人与转入地和转出地的识别、匹配、鉴定互为确认,因此,职工就医前一定要做好鉴权工作。
成功鉴权后,职工就可以在异地城保定点医院享受异地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在异地医院就医时,职工需先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同时不要忘记收取医药费发票单据,并在医院内办理费用结算。回到户籍所在地后,根据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可以到当地就医报销窗口,需要携带有关单据进行登记、审核、报销。
注意:报销前,务必确认收集到的医疗单据和报销单据是否真实有效。
四、总结
在职职工城保异地就医转移的实现,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职工医疗保障的重要利益保护措施。在减少职工异地就医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资源平衡、提高职工就医满意度方面均有重要作用。希望本文能够为需要异地转移医保的职工提供一些帮助。